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部分岗位)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如因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所有人员均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 3月19日9:00时至3月23日17:00时期间,登录 “酉阳县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178.107.40:8081)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图片大小在20KB以内)。报考申请提交后,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7:00时,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为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317室。
现场报名通过后赓即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相关获奖证书、相关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④报考英语学科的须提供专业英语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⑦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于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一)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后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内容为试讲,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为结构化面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合堂进行,考生先到备课室备课20分钟,再到面试室面试2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试讲:应试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形成有效竞争比的岗位,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30%+综合面试成绩面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是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因本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若有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酉阳自治县最低服务满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考生在招聘期间须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135949367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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